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及安排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4月3日(周一)9:00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4月3日(周一)10:30 心理学
4月3日(周一) 13:00 人文医学(医学法学方向)
第一志愿考生模拟演练时间:
3月31日12:30 人文医学(医学法学)
3月31日12:35 心理学
3月31日12:4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等将在学院及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学院硕士招生QQ群(450051065)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复试录取工作按照“身份审核→复试→拟录取→考生体检”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及加分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系统(具体要求见后续有关通知),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传系统,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审核考生体检结果。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录取考生进行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如上,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分数构成
(一)复试形式
1.“线上”即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可酌情增加笔试形式。“线下”复试以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作答情况须全程录音、录像,由学院及学校留存备查。
所有考生及复试相关工作人员,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之前,未经我校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流、讨论、传播复试试题、复试小组人员等复试相关内容,否则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线上”复试内容和分数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综合素质20分。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面试。
1.外语(2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10分)
考生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10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口译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6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针对报考我院专业学位考生,应同时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并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纪律性(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4.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线下”复试内容和分数构成
包括笔试和面试,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
2.面试
考生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面试登记表》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4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1)外语(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专业外语的考核将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考生译成中文。按每小时准确译出的印刷符号计算,一般应多于1000个印刷符号。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综合素质(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纪律性(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60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86110458
联系信箱:107574314@qq.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澳门新葡萄娱乐9455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邮编116044
联系人:陶老师
五、其他
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https://yjs.dmu.edu.cn/info/1017/7830.htm)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方案中如有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处,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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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